根据《辽宁省2021年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本溪市2021年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经第三方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2022年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资金分配如下:2022年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序号联合体名称2021年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贴息资金本溪县1鑫暾生物质燃料联合体(市级)66.57桓仁县2辽宁阳光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省级)25.863辽宁参中堂中药材农业联合体(市级)17.86合计110.29上述分配意见公示3天(11月30日至12月2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实名制反映情况,信函以邮戳时间为准,联系电话:43103913电子信箱:bxncb2021@163.com邮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北光路2号本溪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