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丹政办发〔2022〕17号)精神,东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企业吸纳应届或毕业5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给予相应的社保补贴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用真实姓名以信函或电话形式反馈东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联系人:张福卿联系电话:6600709序号单位名称吸纳高校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码补贴申请期限补贴总金额(元)起始年月终止年月月数1东港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刘*琳210623********80452022年7月2023年6月1211958.722东港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白*祎210623********094X2022年10月2023年9月1212389.583丹东丰能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张*俐210623********701X2022年7月2023年6月1212042.94东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