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人社专〔2023〕423号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沪人社专〔2022〕372号),经征集和遴选,现将2023年本市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项目公需科目课程和专业科目课程公布如下,请各开发单位严格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2023年本市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项目公需科目课程和专业科目课程的通知》(沪人社专〔2023〕380号)及有关规定要求,严把政治关、质量关,认真组织实施课程开发,并于6个月内报送课程开发成果,特此通知,附件:1.公需科目课程选题2.专业科目课程选题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30日下载附件附件1:公需科目课程选题.doc附件2:专业科目课程选题.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