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鄂商务发〔2023〕23号)精神,省厅按因素法分配至我市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24万元,根据文件精神,市商务局认真开展项目征集,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部分项目(申报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合规性、支出的真实性、发票真实性、信用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现将拟支持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反映材料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公示期自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8日,电话:8236629(财务科)8236659(办公室)地址:仙桃市宏达路86号(邮编433000)附件: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拟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