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做好农家乐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浙农字函〔2022〕104号)、《关于清理规范农旅融合示范点(农家乐)经营主体及经营活动的通知》(余农〔2021〕100号)以及余姚市农业农村局、余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余姚市农业产业现代化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余农〔2021〕249号)等文件精神,经业主申报、乡镇审核、市级部门联合踏勘,余姚市岚风山庄等3家单位符合农旅融合示范点补助政策,现拟对余姚市岚风山庄、宁波新氧农业有限公司、余姚市梁弄百果园农场等3家单位给予每家5万元的奖励,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0日—12月4日,联系电话:62830237,13858381349,余姚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