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1)10号)、《吉首市一次性转移就业交通费补助发放办法》(吉就农发[2022]6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吉首市一次性转移就业交通费补助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共7天,公示期内,如有疑问,请与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43-2813507、0743-2813205,附:2023年吉首市第二批一次性转移就业交通费补助人员名单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