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省级水利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相关省直单位、各市(州)、县(市)财政局:为提高预算完整性,根据2024年预算安排和吉林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补助资金分解意见的函》(吉水规计函[2023]60号),现提前下达你单位、市(州)、县(市)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补助资金18233万元,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资金管理规定和项目建设有关要求拨付使用,省级预算分类科目见附表,市县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列“21303水利”相关科目,支出经济分类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付支出”,请你单位、市(州)、县(市)按照提前下达工作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和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并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水利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农[2021]133号)等相关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及时拨付资金,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补助资金(水利工程建设部分)情况表2、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水利工程建设部分)3、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补助资金(水利工程建设部分)绩效目标申报表吉林省财政厅2023年11月30日附件:CCF20231220_0001.pdf责任编辑:财政厅_农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