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淳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淳安县特别生态功能区2023年度绿色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淳农〔2023〕7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积极推进肥药两制改革深化提升工程,全县121家农资店列入实名制销售考核,根据《淳安县肥药实名制销售规范提升实施方案》,对淳安县威坪镇宏祥农资店等实名制销售前80名的农资店给予资金奖励,其中前20名的每家奖励3000元,第21-40名的每家奖励2500元,第41-60名的每家奖励2000元,第61-80名的每家奖励1500元共计18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须加盖公章,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人:叶婷联系电话:64820924通讯地址:千岛湖镇新安北路27号邮编:311700附件:肥药两制改革深化提升工程-实名制销售拟补助资金明细表淳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30日肥药两制改革深化提升工程-实名制销售拟补助资金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