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省委深改委《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四新”经济和数字经济攻坚突破的实施意见》,一、创新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机制1.做强电子信息制造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3.做活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二、健全产业数字化智慧赋能机制5.推动工业企业剥离数字经济板块,实施工业企业剥离数字经济板块成立独立法人实体专项行动,支持工业企业剥离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信息技术服务等数字板块业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6.锻造工业互联网新优势,对新认定市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7.培育“产业大脑+晨星工厂”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行)三、建立数字设施支撑能力提升机制11.实施“网络能力”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中心)13.实施“感知能力”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四、优化数字经济科技创新机制14.实施创新主体梯次培育工程,(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五、提升数字经济发展保障机制16.健全统筹推进机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统筹协调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大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