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的实施意见》(淳政发〔2020〕14号)、《淳安县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淳财农〔2021〕229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淳安县生态农业蚕桑产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淳农〔2023〕62号)等文件精神,“养蚕大户补助”、“小蚕共育补助”、“雄蚕品种推广补助”等项目按要求完成了建设任务,经乡镇初验与县农业农村局复审,现将拟补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及电话:丰洪平,15868188506县茧丝绸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章朝凯,13867409420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0号邮编:311700附件1-2023年养蚕大户拟补助清单附件2-2023年小蚕共育拟补助清单附件3-2023年雄蚕品种推广拟补助清单淳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30日公示-附件1-2023年养蚕大户拟补助清单.xls公示-附件2-2023年小蚕共育拟补助清单.xls公示-附件3-2023年雄蚕品种推广拟补助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