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切实保障我县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桐庐县实际,县林业水利局对《桐庐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桐林水[2020]199)号文件进行了修改,形成《桐庐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征求意见地址: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1990.html联系人:李梦佳联系电话:0571-58567893通讯地址:桐庐县春江西路69号滨江大厦8楼801室森林病虫害防治和野生动物保护站电子邮箱:674729162@qq.com附件1:关于制定修改《桐庐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公示修改版.docx附件2:桐庐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公示修改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