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精品民宿创建验收的通知》要求,依据浙江省《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地方标准和《新昌县天姥山居民宿(农家乐)验收评定标准(试行)》,经乡镇(街道)审核、相关部门现场验收评定,拟认定东茗乡茶语云墅民宿等10家民宿为特色民宿,镜岭镇同桌的你民宿等9家民宿为普通民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6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产业发展科(0575-86383115),附件:2023年度精品民宿公示名单.xlsx新昌县文化广电旅游局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