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扩大有效投资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八个政策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34号)、《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六个政策的通知》(新政办发〔2023〕3号)、《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新科(2022)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高新技术企业等政策奖励和补助资金拨付给你们,其中县级创新团队112万元,国家高级新技术企业奖励40万元,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300万元,总计452万元,望你们加强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我县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附件:附件:新昌县高新技术企业等政策奖励、补助汇总表和新昌县各类科技奖励、补助分类明细清单.docx新昌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