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11月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总第12批)公示按照《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规定,现对2023年11月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总第12批)进行为期为5个工作日的公示(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29-89625322西安市碑林区2023年11月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信息表(总第12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