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川职改〔1991〕8号文件中有关事业单位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后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经所在单位考核,主管单位复核,区人社局审查,刘茜、王梅2名同志符合初聘条件,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30日起,公示期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顺延),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人员身份、经历、业绩、成果等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公示情况反映受理部门: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受理地点:宜宾市南溪区政务中心五楼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一;联系电话:3185363;邮政编码:644100,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30日附件:宜宾市南溪区林业初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名册(初聘)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专业名称资格名称1刘茜女1999.01宜宾市南溪区国有林场林业助理工程师2王梅女1992.01宜宾市南溪区林业和竹产业发展中心林业助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