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七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名单的通知川办函〔2023〕7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示范市评定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0〕69号),省政府认定成都市双流区等21个县(市、区)为第七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希望被评定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的地区珍惜荣誉,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和“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充分学习借鉴“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先进经验,进一步优化完善路网、提升管养质效、提级运输服务,推动农村交通“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构建完善现代化农村交通运输体系,为推进全面乡村振兴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坚实支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1月29日第七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名单(共计21个)成都市:双流区自贡市:荣县攀枝花市:东区德阳市:旌阳区绵阳市:游仙区、平武县、北川县内江市:资中县乐山市:五通桥区、峨边县宜宾市:筠连县雅安市:石棉县、汉源县、天全县阿坝州:阿坝县、红原县、茂县甘孜州:理塘县、稻城县凉山州:西昌市、木里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