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洋政发〔2019〕8号文《关于印发洋河镇搬迁户进城购房补贴办法的通知》及宿农房办发〔2021〕6号文《关于做好农房改善过程中农业转移人口市域范围内跨县区购置商品房补贴和契税补贴申请及发放工作的通知》规定,经审核,宿城区屠园镇张稿村农房改善户马超,泗阳县裴圩镇农房改善户田千良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审核部门举报电话:0527-82668003,姓名身份证号房屋补贴面积(㎡)标准(元/㎡)补贴款(元)马超321323****3346文馨苑A幢1402室96.530028950田千良321302****2816华地万象城市广场西区2#601室10730032100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527-82668091,宿迁市洋河新区旅游交通建设局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