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促进类资助(第三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服务对象自主申报,主管部门审核程序,拟确定2023年知识产权促进类资助(第三批)单位(详见附件),现将资助单位名单予以预公示,预公示期自11月29日至12月5日(共7日),如对预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电话:0668-2732826,邮箱:2869682@163.com),附件:2023年知识产权促进类资助(第三批)预公示名单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29日附件2023年知识产权促进类资助(第三批)预公示名单序号资助类别申报主体名称备注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茂名华粤华源气体有限公司2广东昌华海利科技有限公司3广东千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4广东嘉华食品有限公司5广东盈富农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