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稳市场主体促进保就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发办【2023】11号)文件精神,现将全县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裁员率初筛达到标准的11户用人单位向社会公告(见附件),公告期5个工作日(11月29号-12月2号),公示期满后,对公告无异议、裁员率符合标准且非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的用人单位,复核后纳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直享”范围,对公告有异议的用人单位或认为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直享”条件但未被纳入范围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失业保险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反映,资金用途: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费、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用人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联系电话:0794-7221018地址:南城县建昌北大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六楼邮政编码:344700南城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11月29日附件:南城县2023年第四批稳岗返还“免申直享”初筛名单序号单位名称单位编号上年度失业保险实缴金额划型比例稳岗返还金额1江西润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0****9326317.5260%190.512江西麻姑食品科技有限公司9000****10264374.7260%2624.833南城美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5000****2851105.8460%63.54江西圣盛教育装备有限公司9000****4123679.5660%407.745南城县建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000****1848211.6860%127.016江西研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000****3100348.8460%209.37江西零碳未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5000****95681411.260%846.728厦门市德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城县分公司9000****0700493.9260%296.359江西研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0****9918127.0460%76.2210江西宏隆实业有限公司9000****09981693.5260%1016.1111江西宏腾科技设备有限公司5000****1640423.3660%25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