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扶贫开发办公室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内财税〔2019〕770号)文件要求,现将符合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3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区人社局反映,受理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若有诬告陷害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来电或来信须签署真实姓名及准确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477-5112476联系地址:康巴什区孵化大厦414室(区政府东侧)邮政编码:017010附件:2023年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人员名单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