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63号),经市社保中心审核,现对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的9家拟发放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12月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市社保中心办公室(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885号),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7100,如经公示有异议并核查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回已发放的补助资金,联系电话:0775—4576159、4576329,附件:贵港市本级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拟发放公示名单(2023年第一批)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3年11月29日文件下载:贵港市本级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拟发放公示名单(2023年第一批).xls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