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盐城市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盐农发[2023]7号、盐财农[2023]10号)精神,拟同意对新认定的盐城市大丰区康乐禽蛋专业合作社等1家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盐城大丰明旺农机专业合作社等3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每个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的、对新认定的江苏恒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每个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12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反映,监督电话:68858186,83528612,附:盐城市大丰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资金申报名单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2023年11月28日盐城市大丰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资金申报名单一、新认定的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盐城市大丰区康乐禽蛋专业合作社二、新认定的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盐城大丰明旺农机专业合作社盐城市大丰区天邦蚕业专业合作社盐城大丰富裕蔬菜专业合作社三、新认定的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江苏恒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人酒业江苏有限公司江苏冉鑫木业有限公司江苏伟景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苏合农批食品有限公司江苏禾业种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