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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新建居住建筑光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3-11-29
进一步推动我市新建居住建筑光伏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会同相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新建居住建筑光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附件:关于促进新建居住建筑光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房屋管理局2023年11月24日附件:关于促进新建居住建筑光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筑光伏对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节能减排、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进一步推动我市新建居住建筑光伏(以下称居住光伏)高质量发展,地产企业在居住光伏验收前与运维企业签订委托合同,相关行业协会发布居住光伏项目运维标准,支持地产企业与运维企业合作建设居住光伏,居住光伏的建设和管理需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光伏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鼓励运维企业共同参与光伏工程验收,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等建立健全居住光伏的建设管理机制,各区发展改革、建设管理、房屋管理等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发展改革部门或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备案机构做好居住光伏项目备案管理,建设管理部门完善《建筑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技术标准》,房屋管理部门指导地产企业在居住建筑销售合同附件中明确光伏发电设施产权、运维、收益等事项,相关附件附件1:新建居住建筑光伏并网申请流程图.wps附件2:新建居住建筑光伏发电收益和奖励资金拨付流程.wps相关稿件【文字】《关于促进新建居住建筑光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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