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3年中山市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企业管理升级咨询辅导补助)申报工作,支持港澳台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提供管理升级咨询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咨询辅导服务,对经港澳台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服务机构辅导的企业,二、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为经港澳台三地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辅导的、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二)申报单位与服务机构签订管理升级咨询辅导服务协议及备案并已完成辅导,镇街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单位)负责项目审查推荐,申报单位所在镇街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盖章后交至所在镇街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单位)加盖意见,四、申报材料要求(一)《中山市企业管理升级咨询辅导补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系统生成),(二)申报单位与服务机构签订的协议复印件(盖申报单位公章),(三)项目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盖申报单位公章),五、申报时间与材料报送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17:30,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5日17:30,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2日17:00,刘鹤婷联系电话:88713839(二)纸质材料受理: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C11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