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选拔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工作的通知》(鄂州办发〔2003〕30号)、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享受鄂州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鄂州人社函〔2023〕79号)等文件精神,经基层单位推荐、实地考察评审、纪委监委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确定戴妮等10名同志为鄂州市2023年度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名单附后),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入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12月5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市人社局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联系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103号联系电话:027-60358472电子邮件:2272184274@qq.com邮编:436000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