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一次性就业补助公示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一季度首次来鄂和外省返乡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3﹞303号)规定,2023年一季度首次来鄂和外省返乡人员,在我市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进行了单位就业登记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经审核,现对我区符合条件的19名首次来鄂就业人员名单进行如下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5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与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人事劳动局联系,联系电话:027-86779323,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沿湖大道16号,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人事劳动局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