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程序从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型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以下统称派出单位)选派或认定,分自然人科技特派员、团队科技特派员、法人科技特派员,(一)自然人科技特派员以自然人的形式,(二)团队科技特派员由自然人科技特派员作为负责人,1.团队成员均符合自然人科技特派员的条件,其中选派为农业科技特派员数量不低于5名、其余人员认定为农业科技特派员,在平台推荐自然人科技特派员、组建团队科技特派员或法人科技特派员,设区市、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统筹审核服务本地的自然人科技特派员、团队科技特派员或法人科技特派员,四、服务方式(一)省农业科技特派员以自然人科技特派员、团队科技特派员或法人科技特派员的方式开展服务,(二)一名自然人科技特派员原则上只参加一个团队(法人)科技特派员,一个法人单位不能同时申报团队和法人科技特派员,(四)选派或认定的科技特派员通常一年为一个服务周期,五、组织管理农业科技特派员采取选派、认定两种模式,(一)省科技厅统筹省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认定工作,涉及选派、认定的农业科技特派员其它方面的待遇、保障、考评等两者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