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1月28日三门县支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精神,二、扶持政策(一)推进数字产业化1.对新落户我县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对首次上规的数字经济制造业企业奖励15万元,以转统方式入库的规上数字经济制造业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软件开发企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首次上规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软件开发企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提供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改造和服务且合同及实际到账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分别给予企业15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首次获得产业数字化相关(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大数据应用等)示范试点企业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补助,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每个组件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三、附则1.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指符合最新版《浙江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分类目录》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