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名单公示(第三批)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促发展惠民生要求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2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3号)文件精神,下列参保企业足额缴纳2022年度失业保险金,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按规定可发放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大型企业实施,现将拟返还单位名称、裁员率、2022年度实缴金额、返还标准及金额公示如下(见附件),凡对上述享受稳岗返还单位裁员率有异议的,或上述单位有“被列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黑名单和司法部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的,可通过信函、电话举报或当面举报,必须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要说明真实身份和单位,所举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