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肥药两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创建工作的通知》(浙农法发〔2020〕5号)及《关于印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强村富农”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平区委办〔2021〕70号)文件精神,2023年11月22日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区供销联社、属地镇街按照《临平区“肥药两制”改革示范农资店创建实施细则》,对全区申报创建的3家农资经营单位进行考核,通过对创建单位数字化管理、绿色化服务、规范化经营等三大方面评分,经考核小组现场考核,现将“肥药两制”改革示范农资店考核合格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受理部门:杭州市临平区农业农村局,受理电话:89163802,附件:2023年临平区“肥药两制”改革示范农资店考核合格名单2023年临平区“肥药两制”改革示范农资店考核合格名单.wps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打印本页】【返回顶部】【关闭窗口】上一篇:关于拨付2022年病虫害绿色防控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的公示下一篇:关于拨付2023年市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励资金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