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国家财政部有一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现在时间比较紧急,请各企业组织申报,标准按照攻坚行动的标准执行,补贴资金由自治区财政承担,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单位(企业)应于2023年11月30日前向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提出充电设施补贴申请并附有关材料,申报条件及材料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广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运营服务财政补贴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财规〔2020〕3号)要求执行并提供所需材料,未尽事宜请联系小苏07702863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