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和《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国能发科技〔2022〕81号,现组织开展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二、申报程序(一)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原则上由用户单位牵头联合研制单位申报,并按要求报送《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详见《评价办法》附件,(三)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各中央企业集团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8个,中央企业集团申报项目需附依托工程所在地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支持申报函,符合以下情况的适当增加推荐名额:1.已出台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支持政策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增加3个推荐名额,2.根据前三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结果,入选项目3个及以上、5个以下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增加2个推荐名额,入选项目5个及以上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增加4个推荐名额,我局将组织开展前三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后评价,4.请相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报送材料时,(六)我局将按照《评价办法》组织评定并公布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名单,邮编:100045联系电话:010-81929235010-81929233电子邮箱:JZC@nea.gov.cn附件:关于推荐××等×个项目申报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函(参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