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加快生态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景政发〔2021〕7号)文件精神,现对2021级“丽商菁英”清华大学--丽水市企业高质量发展高级研修班补助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5日前通过电话、信函及来访等方式向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反映,联系人:黄子洋,联系电话:0578-5081152,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复兴西路28号,附件:2021级“丽商菁英”清华大学--丽水市企业高质量发展高级研修班(2021级)资金补助人员名单.xlsx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