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精准服务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推动生态工业振兴发展的十八条意见(试行)的通知》(景企服〔2023〕1号)文件,经企业申报,园区管委会审查、复核,确定浙江天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无废工厂”奖励条件,依据政策奖励资金5万元,现将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5日前通过电话、信函及来访等方式向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反映,联系人:黄子洋,联系电话:0578-5081152,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复兴西路28号,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2023年“无废工厂”奖励名单(第二批).xlsx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