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发展我县家庭农场,推进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2023年8月22日县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龙门县家庭农场登记和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录入工作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家庭农场申报工作,经各农场主申报,各乡镇(街道)审核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龙门县平陵张洞坑种植场等19家农场符合县家庭农场认定标准,拟认定为2023年龙门县家庭农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联系县农业农村局产业促进股,附件:拟认定为2023年龙门县家庭农场名单.docx龙门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