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对市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苏财农〔2022〕41号)精神,经局党委会议审议,拟对秸秆离田试点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区镇下达资金,共计125万,现将2022年度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开展秸秆收储和多种形式利用)项目资金下达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分配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或网站下方留言形式向吴江区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科反映,联系电话:0512-63980682,附件:2022年度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开展秸秆收储和多种形式利用)项目资金下达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