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龙岩脱硫除尘智能一体化设备生产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位置龙岩脱硫除尘智能一体化设备生产项目位于白沙镇白沙村、小吉村和苏坂镇美山村、黄地村,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目的龙岩脱硫除尘智能一体化设备生产项目拟征收白沙镇白沙村集体土地0.7755公顷,白沙镇小吉村集体土地2.4597公顷,苏坂镇美山村集体土地1.8376公顷,合计拟征收集体土地7.1093公顷,其中白沙镇白沙村集体0.7755公顷均未承包到户,白沙镇小吉村集体土地2.4597公顷均未承包到户,苏坂镇美山村集体土地1.8376公顷均未承包到户,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龙岩脱硫除尘智能一体化设备生产项目建设,白沙镇白沙村、小吉村和苏坂镇美山村、黄地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均为68.1万元/公顷,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安置工作由新罗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四、安置途径1.本次用地涉及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符合《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新罗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09〕125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