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2023年度第二期大学生生活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标准(一)已申请过生活补助、未满补助期限的续领人员按原规定标准发放补助,(二)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并在滨州市缴纳社保的人员:全日制博士生、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特级技师每人每月5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每人每月2000元,其中“双一流”高校、世界排名前200名高校毕业生补助标准提高50%,科研院所、公立医院、驻滨高校、市属高校新引进的在滨州市缴纳社保的国内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特级技师、高级技师高技能人才须为滨州市外引进人员,本次申报的补助时间范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二、申报方式和流程1.生活补助系统中续领人员(截止当期申报未达到领取年限)实行“免申即享”模式,2.新申领人员按照生活补助系统原流程注册、提报至税收收入缴纳地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在线提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17:30,逾期未提交补助申报资料者,三、工作要求(一)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园区通知辖内的企业,各企业负责通知到本企业每一位符合申领条件的大学生,滨州市沾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