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经信转〔2023〕166号文件有效性:有效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特色产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甬经信笺〔2023〕1304号)要求,各区(县、市)经信局、管委会经信部门对2023年度特色产业园的申报材料进行了核查和推荐,现将宁波市特色产业园(第三批)创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将根据各地完成任务情况,在“腾笼换鸟”专项经费中给予支持,希望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切实按照推进新型工业化、奋力打造全球智造创新之都的要求,加大特色产业园培育支持力度并做好跟踪服务,附件:1.宁波市特色产业园(第三批)创建名单.doc2.宁波市特色产业园创建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doc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