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0〕7号)的要求,现将广州市海珠区2021年第4季度鼓励用人单位招用类补贴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4月1日至4月8日,在公示期限内,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020-34384580)或书面方式(邮箱地址:gzhzjyzx@21cn.com,邮寄地址:海珠区上渡路雅乐街9号二楼)向海珠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提供具体内容和事实证据,我局将根据反映情况调查核实,并对来电来信人员做好保密工作,附件:1.广州市2021年第4季度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公示信息表2.广州市2021年第4季度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性岗位补贴公示信息表3.广州市2021年第4季度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公示信息表4.广州市2021年第4季度吸纳脱贫人口社会保险补贴公示信息表5.广州市2021年第4季度吸纳随军家属社会保险补贴公示信息表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