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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财政局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温州市高端会计人才(第四期)培养工作的通知

温州市财政局 | 2023-11-27
决定开展温州市高端会计人才(第四期)培养工作,市财政局将直接吸收进入浙江省财会大赛现场总决赛的三名选手为本期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学员,由本人下载并填写《温州市高端会计人才(第四期)培养选拔申请表》,五、培养周期温州市高端会计人才(第四期)培养周期为3年,全面培养和提升学员的综合能力,培养承办单位负责建立学员档案,在管理系统中记载学员在培养期间的学习考勤、课程考核、报告撰写、学绩评定等情况,培养承办单位负责学员的日常管理,加强培养承办单位、学员及学员所在单位之间的沟通,市财政局负责定期向培养承办单位了解学员学业完成、课题研究和能力提升等情况,由培养承办单位和市财政局共同制定量化考核学员规则,学员考核由集中培养考核、跟踪管理考核两大部分组成,或在培养期间严重违反培养单位管理规定的,由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温州市高端会计人才(第四期)结业人员及优秀学员名单文件,由温州市财政局与培养承办单位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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