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化工区分散式风电示范项目(一期)专项规划》草案已基本确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进行公示,征求广大公众意见,网上公示具体请见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同步进行现场公示,如对该规划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结束前反馈至上海化学工业区月华路66号(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土地建设处),公示单位: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公示网站地址:www.scip.gov.cn现场公示地址:上海化学工业区月华路66号公示意见收集部门: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联系方式:021-67126666-6622邮箱:chenyongqiang@scip.gov.cn公示期限: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26日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