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评审,现对拟奖励企业名单及资金明细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共5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受理单位(青岛市商务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受理单位:青岛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电话:0532-85918139邮政编码:266071附件:2023年度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奖励明细表青岛市商务局2023年11月27日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办字〔2022〕56号)和《加快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青商办字〔2023〕20号)规定条件和程序,经评审,现对拟奖励企业名单及资金明细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共5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受理单位(青岛市商务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示负责,受理单位:青岛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电话:0532-85918139邮政编码:266071附件:2023年度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奖励明细表青岛市商务局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