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申报和核定享受“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科技类民办非企业、事业单位性质社会研发机构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基本条件(一)拟申请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符合科技部规定的社会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基本条件,各项指标达到《贵州省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二)拟申请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各项指标达到《贵州省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二、申报材料(一)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申请表,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登记证书,研发项目任务书、最末级科目余额表等与研发支出相关材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业务活动表)等与支出总额、收入总额相关材料,符合新型研发机构条件的支撑材料,(二)事业单位性质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申请表,研发项目任务书、最末级科目余额表等与研发支出相关材料,符合新型研发机构条件的支撑材料,附件1.贵州省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申请表.docx附件2.贵州省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申请表.docx附件3.在职人员名册.docx附件4.有关“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文件包.zip2022年3月29日(联系人:李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