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明确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问题的函>>(赣人社办函[2020]7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已对叶宗寿、郑月姩、欧茂林、郑细兰、杨元仁、徐国良等6人申请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进行了核实,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现按照文件规定对其发放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伍千元(共计肆万元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30日止,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间内及时向铅山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反映,联系人:杨俊林电话:151070376752023-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