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3至2025年,每年培养支持500名左右的全国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各省级文化和旅游、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培养支持一定数量的省级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三)推荐程序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组织推荐和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2.组织推荐,各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在充分征求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各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对本辖区内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进行综合分析,把确有成长潜力的人选遴选出来,并按分配名额确定全国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推荐人选,3.资格复核,文化和旅游部对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人选的条件、资格和依托培养项目等进行复核,文化和旅游部对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人选和依托项目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搭建宣传推介平台,注重总结提炼典型工作做法,出版《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优秀案例集》,通过主流媒体对带头人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等进行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形成良好氛围,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充分吸纳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参加各级各类专题培训、交流论坛,为带头人开展经验交流、建立合作机制等搭建平台,注重创新推动,统筹考虑不同类型、不同阶段带头人的实际情况,鼓励其创新工作方法,探索符合实际的培养机制、培养方式、培养模式,推动带头人能力素质提升,注重项目拉动,探索建立“项目+人才”培养模式,要把带头人培养特别是处于发展起步阶段的带头人培养与乡村文化和旅游项目推进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以项目带动人才成长、以人才提升项目成效,要充分发挥带头人在乡村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着力培育一支引领力、支撑力、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强的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队伍,(二)经费保障,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对推荐人选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