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汕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往届汕头市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开展回访评估工作,经征询有关部门意见,以下获奖组织已不符合《汕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有关条件,拟按《汕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撤销其获奖奖项,收回证书、奖牌,组织名称获奖届数不符合条件备注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届《汕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一)(五)项原名称: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瑞发智慧物流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届《汕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五)项原名称:广东瑞发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因无法与相关组织联系,现予以公告,相关组织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12月7日前向汕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同志、陈同志联系电话:0754-88545860联系地址:汕头市金砂路151号市场监管局1404室邮政编码:515000汕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