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社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村级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构建市级抓统筹、县级抓落实、乡级促拓展、村级为终端的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常态开展组织动员、需求对接、技能培训、转移输出、就业上岗、余缺调剂等全过程、全链条的组织化就业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实施市、县、乡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能力提升计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4.强化就业帮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五)推动服务保障组织化16.精准帮扶计划,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8.优化就业服务,突出政策落实、余缺调剂、省外转移就业和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等重点,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实起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