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曙区经济稳进提质攻坚行动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企业稳岗优工促生产的若干举措>的通知》文件精神,拟对第二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奖励,现将拟奖励对象及金额予以公示,接受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广泛监督,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2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请署实名,联系方式:0574-55883656,传真:0574-55883647,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东路55号(原交通银行大楼)17楼,附件:2023年度支持企业稳岗优工促生产政策区级奖励资金(第二批)拟奖励对象和金额汇总表.docx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11月22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