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按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信管〔2020〕197号)《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2023年工作计划》(工信厅信管〔2023〕14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见《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附件1),二、申报要求(一)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二)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三)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四)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均不超过30个,各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个,见附件3)、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和电子版光盘(同步发至邮箱:liuchuan@cntcitc.com.cn)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试点示范申报书及视频材料进行评审,试点示范期为2年,100081邮寄联系人:刘川/金月含010-62108113/62108016邮箱:liuchuan@cntcitc.com.cn附件:1.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2.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3.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3年11月17日。